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烽火科技集团点睛IPTV推出合作式运营平台
时间:2007-12-14 14:58:27 来源:网络通信商贸网

     根据目前对IPTV市场的深刻认识,烽火科技集团络意识到在这个相当长的产业链上,必须进行有力的合作,才能够促使IPTV健康稳步的发展。作为IPTV积极的推动者,武汉邮科院将合作的理念植入IPTV系统中,并向业界推出合作式IPTV运营平台。

  通常IPTV系统划分为四层:包括业务层、内容层、承载网络层、用户层。由于流媒体业务的高带宽、实时性、互动性的特殊要求,需要部署分布式的流媒体服务网络。内容层除了要进行内容的管理和流媒体服务外,还需要包含流媒体内容分发网络CDN的功能。因此,完整的内容层包含管理、分发、服务三方面。部分运营商的优势在内容的制作和管理,部分运营商的优势在内容的分发和服务提供,未进行细分的内容层将会导致双方权力的渗透和利益的交叠,无法适应灵活的应用需求变化。

  烽火科技集团推出的合作式IPTV运营平台在保证系统灵活性、开放性系统和有利于互联互通的前提下,将内容管理系统和内容服务系统进一步细化、分离,也就是将内容系统按控制层和数据层进行合理的功能分离,使关键功能模块化、角色化,使各角色之间形成了合作的基础。它充分考虑到各类运营商的利益冲突和理解的分歧,能提供双方共同开展业务,且优势互补的合作平台,帮助各类运营商共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。

  具体来讲,烽火科技集团将IPTV系统划分为五层:包括业务支撑层、内容管理层、内容服务层、承载网络层、用户接入层,而不是通常认为的四层。其中,“内容运营者”在内容管理层进行内容制作和媒体资产管理,“业务运营者”在内容服务层提供内容分发网络,并对用户提供直播、点播、时移等流媒体服务。双方可以在武汉院的IPTV平台上合作,为终端用户提供完整、丰富的IPTV业务。同时,武汉院的IPTV解决方案还能为内容运营者,以及其它的内容拥有者提供虚拟运营、合作运营的平台。内容管理者可以在内容管理层引入SP用户,允许各个SP用户发布内容、经营频道或栏目,由业务支撑系统进行对用户计费后和与SP结算。

  烽火科技集团所推出的合作式IPTV运营平台,将为促进网络运营商与内容运营商合作,内容运营商之间的合作,以及内容运营商和增值业务商的合作,实现内容和业务的完美结合提供良好的运营平台基础,以适应多种运营模式需求,帮助运营商实现利益最大化。(黄维佳)

作者:黄维佳 编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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